2023年长沙新年音乐会《岳麓书院》大型交响组曲音乐会10日晚在长沙举行。 杨华峰 摄
中新网长沙1月11日电 (刘曼)2023年长沙新年音乐会《岳麓书院》大型交响组曲音乐会,10日晚在长沙音乐厅举行。
《岳麓书院》大型交响组曲以“实事求是”四字核心意象为主旋律贯穿始终,分为“千秋文脉”“一院弦歌”“百年风华”“十年丰碑”“时代之光”五大乐章,由湘籍音乐家廖勇作曲。全曲时长60分钟左右。
音乐会由著名指挥家余隆执棒,中国爱乐乐团、长沙交响乐团联袂演奏,王传越、么红等歌唱家倾情演绎。 杨华峰 摄
与其他交响乐作品不同的是,《岳麓书院》大型交响组曲是先有文学脚本,再根据剧本来创作的,在音乐的流动中呈现千年学府“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策源地的历史文化之源与红色革命实践足迹;在高潮的推进中,展现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全面建设、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激昂征程。
“每个乐章都有具体事件和人物,音乐根据脚本提供的文学内容来构思主题、结构、情绪。”廖勇介绍,如“千秋文脉”通过木管与弦乐的交织、竖琴与长笛的对话,表现岳麓书院七毁七建,而始终弦歌吟咏不绝于世,千秋文脉绵延不衰;“一院弦歌”则聚焦南宋年间朱熹、张栻会讲于书院盛况空前的高光时刻,揭示经世致用、实事求是的中华传统文化根髓。
《岳麓书院》大型交响组曲中,还带有浓郁的“湖湘口音”。如第三乐章“百年风华”,围绕家喻户晓的湖南民歌《浏阳河》进行多次变奏;第一乐章“千秋文脉”,运用了具有浓郁湖南色彩的“湘羽”调式等。
在舞台的岳麓书院造景中,音乐与荧幕播放的视频场景相配合,交响浑厚融合湖湘底蕴。 杨华峰 摄
音乐会由著名指挥家余隆执棒,中国爱乐乐团、长沙交响乐团联袂演奏,王传越、么红等歌唱家与湖南师范大学天籁合唱团、长沙交响乐团歌剧中心合唱团共同演绎。在舞台的岳麓书院造景中,音乐与荧幕播放的视频场景相配合,交响浑厚融合湖湘底蕴,为观众呈现一场大气磅礴又不乏细微生动的艺术盛宴。
“这个乐曲十分生动有活力,我非常喜欢。现场这种呈现方式,能让没去过岳麓书院的人也感受到它的魅力。”来自俄罗斯的留学生Polly说。
据悉,大型交响组曲《岳麓书院》由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创作,是湖南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点文艺项目。本次首演后,《岳麓书院》将作为长沙交响乐团保留节目长期演出,同时也将作为中国爱乐乐团的中国文化代表节目进行国际巡演。(刘曼)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